自购机之日起,本公司对所有的产品提供15天主机保换,和主机一年,电池六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。具体条款如下:
一、包换
1. 包换的条件
a.主机在销售之日起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,如外观无任何划伤,给于换新机,如外观有划伤, 则更换机芯,或收取外壳费更换新机;
b.属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,主机保持完好,表面无损伤、无大面积污迹、液晶显示屏无损坏;
c.具备原始购机凭证;
2. 注意事项
a. 包换时只更换同型号的主机,包装(彩盒、泡沫、说明书等)及附件不予更换;
b. 对于表面损伤、大面积污迹、液晶显示屏损坏的只给予保修。特殊情况必须换机的,需酌情收回材料成本费;
c. 特价产品只给予维修;
d. 随机附件属赠品,不提供包换。
二 、 保修
1. 保修条件
a. 自购机之日起1年之内(含),主机出现非人为的功能故障;
b. 机器未被私自拆开、属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;
c. 具备原始购机凭证。
2. 注意事项
保修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3. 如在保修期间出现以下情况,公司可提供付费维修服务:
a.无有效原始购机凭证;
b.由于正常磨损引起的周期性检验、维护、维修或更换部件等;
c.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外壳表面及液晶显示屏的损坏;
d.由于坠落、挤压、撞击、高温、腐蚀、浸水、受潮及其它人为造成的损坏 ;
e.由于水灾、火灾、雷击等不可抗力或异常电压造成的损坏;
f.未按原机附带产品说明书中的维护说明使用引起的产品故障 ;
g.使用盗版软件造成的损坏;
h.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的损坏;
i.用户私自拆机、改装或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的损坏;
三、 保修期计算
1.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,用户购买日期以有效购机凭证或保修卡上盖章注明的购机时间为准;
2. 若用户无法提供有效购机凭证,则该机器的三包期限、免费维修期限将以主机编号所示生产日期为起始时间计算,享受保修服务(此类机不享受包换政策),如损毁或是假冒机身号码则视为已过保修期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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